| 法 定 代 表 律 師
為 精 神 上 無 行 為 能 力 的 人 做 些 甚 麼 ?
精 神 上 無 行 為 能 力 的 人 指 精 神 病 患 者 或
弱 智 人 士 , 他 們 往 往 成 為 欺 詐 行 為 或 不 當 壓 力 的 受 害 人 。
法 庭 或 會 要 求 法 定 代 表 律 師 代 這 些 人 士
提 出 申 索 , 而 申 索 的 類 別 與 其 代 表 兒 童 提 出 的 相 若 。 此 外 , 如 沒
有 其 他 人 願 意 或 能 夠 代 表 他 們 , 法 定 代 表 律 師 也 可 能 獲 邀 請 在 離
婚 訴 訟 中 代 表 他 們 , 或 在 他 們 遭 追 討 金 錢 或 其 他 索 償 的 個 案 中 為
他 們 抗 辯 。
此 外 , 法 定 代 表 律 師 如 接 獲 法 庭 的 指 示
, 便 可 調 查 這 些 人 士 過 往 處 理 金 錢 的 方 法 , 然 後 就 他 們 日 後 處 理
財 務 的 方 法 提 出 建 議 。
遇 有 法 庭 須 為 無 決 斷 能 力 的 成 年 人 就 其
醫 療 及 福 利 方 面 作 出 決 定 的 案 件 , 法 定 代 表 律 師 或 許 亦 會 應 邀 提
供 意 見 。 |